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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 | 煤電之憂
2021年,是我國“十四五”開局之年、“雙碳”目標元年,也是能源轉型被舉世關注、高頻熱議的一年。國際上,受極端天氣、經濟恢復、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,引發全球能源危機。同樣,國內經濟快速復蘇、制造業回流,用煤用電需求驟升,煤價暴漲、煤電虧損,疊加可再生能源出力不足,一些地方出現罕見的缺煤限電現象,嚴重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,關鍵時刻裝機占比47%的煤電發揮了“頂梁柱”作用,貢獻了60%的電量。
痛定思痛,我們一方面必須保持能源轉型的戰略定力,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,實現“雙碳”目標,絕不能因為全球能源危機、國內缺煤限電而產生動搖;另一方面,全國上下必須對能源安全高度重視,對能源轉型的風險保持警醒,對煤電在新型電力系統與能源保供中的定位、作用需要重新認識與評估,更需要對煤電目前存在的困難與問題引起高度重視,并采取一系列政策舉措予以解決。
我國煤電存在的困難與問題,可以說反復多次,2008-2011年一次,2017-2019年一次,2021年又一次,但始終沒有得到根本、有效的解決。特別是2021年出現的煤電之“憂”,比起前兩次有過之而無不及,梳理、歸納起來,主要表現為以下六個方面。
煤價創新高 我國“十三五”煤炭去產能的“后遺癥”——產區集中、運距變長、量缺價漲等因素發酵,疊加2021年用煤用電需求驟升、水電出力減少、煤炭“超產入刑”、進口煤減少,以及資本的惡意炒作,煤炭市場供需錯配,出現了極其罕見的“煤超瘋”現象。 無論是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、環渤海動力煤綜合價格指數、CCTD秦皇島動力煤綜合交易價格指數、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綜合指數,還是全國燃煤電廠平均到廠標煤單價、入爐綜合標煤單價,都創歷史新高。 代表性的秦皇島5500大卡動力煤價從2020年每噸均價577元沖到2021年10月17日的2600元;五大發電集團全年平均到廠標煤單價(含稅)每噸突破千元,達到1041元,比上年651元猛增60%;入爐綜合標煤單價(不含稅)高達961元,比上年647元大漲49%。 根據中電聯測算,去年因電煤價格上漲導致全國煤電企業電煤采購成本額外增加6000億元左右,對煤電板塊形成了“雪崩式”沖擊。盡管隨著國家保供穩價措施的落實,歲末年初動力煤價格有所回落,但仍上了一個新臺階,且受到動蕩的國際環境影響,煤電企業還是難以承受。 保供壓力大 2021年9月開始,電煤異常緊張,煤價瘋漲。煤電企業或無煤可買,或無錢買煤,或臨時停機,共有超過20個省級電網采取有序用電措施,少數省份出現拉閘限電,給我國經濟運行和民眾生活帶來負面影響。當時正值冬季、元旦、春節以及冬奧、殘奧的能源保供關鍵期來臨,受冬季用電高峰期、北方供暖期、水電枯水期三期疊加,以及極端天氣、國際通脹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,如何讓人民群眾溫暖過冬、確保雙奧如期舉辦、減輕經濟下行壓力,事關國計民生與國際形象。 為此,國家有關部門緊急推出了一系列保供穩價措施。由于煤電提供全國六成的發電量,支撐超七成的電網高峰負荷,承擔北方超八成的冬季供暖任務,更多的擔子壓在了煤電企業肩上。國家要求煤電企業“高比例開機、高負荷出力”,做到“應發盡發”。作為大國頂梁柱的電力央企聞令而動,第一時間成立電熱保供專班,明確保供年度績效“一票否決制”,建立“非?!焙统隽κ茏铏C組領導掛牌督辦制,形成高效運轉的能源保供調度和資金支持響應機制,千方百計尋找煤源、協調運力,不計代價采購電煤、補充庫存,全力以赴多發多供。 經過各方兩個月的共同努力,2021年11月7日起至年底,煤炭供應緊張局面得到有效緩解,全國有序用電規?;厩辶?。這為實現8.1%的經濟增長與溫暖過冬夯實了基礎。進入2022年,兩奧的舉辦、二十大的召開、“六穩”“六?!钡慕洕裆缶?,能源電力保供的責任仍然十分重大。 回顧這場能源保供戰,煤電企業在關鍵時刻扛起了電熱保供的政治責任、社會責任。在“發得多虧得多”的前提下,煤機利用小時創出近年來新高,達到4568小時,比上年提高263小時,為全社會貢獻了60%的電量。 這固然令人欣慰,但冷靜思考,煤電企業同時也承受了空前巨大的壓力,付出了巨額虧損、設備失修、負債率高企、大量人力投入以及可持續發展能力嚴重削弱的代價。因此,緩解煤電的保供壓力,亟需提高能源供需預警水平,加強煤價的預期管理,改變臨時應急、行政施壓、畸輕畸重的做法,變權宜之計為根本之策。 虧損空前嚴重 回顧2021年,發電行業相對于“十三五”,出現了多重利好,本該是全行業利潤增長的豐收年,但始料未及的是煤電虧損之嚴重前所未有。 一是煤電陷入全面虧損,虧損金額之巨創歷史之最。由于入廠標煤單價漲幅過大(60%),電熱價格傳導有限(16.6%),煤電比價關系極度扭曲,全國煤電企業虧損面10月份最高接近100%,年末仍達80%以上,全年全國煤電企業虧損額超過3000億元,其中:五大發電集團燃煤發電虧損1083億元,供熱板塊虧損277億元,合計虧損1360億元,不僅比2020年大幅度減利1609億元,也超過了2008-2011年的煤電累計虧損額921億元。這與煤炭行業實現利潤7023.1億元、飆升221.7%的景象,形成“冰火兩重天”。 二是經營業績“百盈不抵一虧”,發電板塊出現“凈虧”格局。盡管2021年發電行業出現多重利好,如社會用電需求增加、電力政策變暖、新能源大發展、電源結構持續優化、財務費用下降、發電利用小時提高、單位平均電價止跌回升,特別是國家發改委出臺了1439號文件,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量上網電價,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(均不超20%),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,但煤價暴漲、煤電巨虧一個因素就淹沒了全行業的全部利好,發電板塊“道是有盈卻無盈”。 以五大發電集團為例,盡管水電、風光電、核電、氣電分別實現利潤266億元、641億元、38億元、266億元、21億元,共計1232億元,仍不抵煤電板塊電熱虧損及相關分攤費用,發電板塊“凈虧”394億元,導致負債率升高、現金流緊張、綜合實力下降、行業信用減弱。 三是五大集團旗艦上市公司同遭史上最慘財務年,令投資者唏噓不已。根據信息披露,華能國際、大唐發電、華電國際、國電電力、中國電力五家以火電為主的大型上市公司共計預虧254-307億元,整體業績較上年下跌243.37-273.29%。特別是地處東北、單一煤電的上市公司更是虧損嚴重、資金鏈斷裂,面臨ST、退市甚至關停、破產風險,不僅影響資本市場再融資,連基本生存都受到威脅。 改造任務艱巨 2021年10月,國家發改委、能源局印發《全國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實施方案》,“十四五”總的思路是“深入推進煤電清潔、高效、靈活、低碳、智能化高質量發展”,在存量上推進“三改”聯動,要求節煤降耗改造規模不低于3.5億千瓦,供熱改造規模力爭達到5000萬千瓦,存量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完成2億千瓦,實現煤電機組靈活制造規模1.5億千瓦,并加快淘汰煤電落后產能,合理安排關停機組納入應急備用,并規范燃煤自備電廠運行;到2025年,全國火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00克/千瓦時以下。 由于“十四五”面臨的政策市場環境發生了深刻而復雜的變化,既對煤電機組升級改造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更高的標準,也對實施改造帶來了難度與挑戰。 ——煤電改造任務重,要求標準高。截止去年底,我國現有煤機11.1億千瓦,約50%為熱電聯產機組,平均機齡13年,單機50%大于60萬千瓦,供電煤耗305克/千瓦時。盡管技術經濟指標優于世界平均水平,但也存在煤電存量巨大、占比過高、設備閑置,調峰能力明顯不足,地區發展不平衡,結構優化潛力較大,能效水平仍需提升,相對競爭力下降等問題。 進入“十四五,“雙碳”目標將倒逼煤電企業積極突破節能減排與綠色低碳轉型技術,創新供熱方式,推進節能降耗改造、供熱改造,努力實現“降耗減碳、節能提效”;新能源大發展、構建新型電力系統,將催生存量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“應改盡改”,要求最小發電出力達到30%左右額定負荷。另外,煤電機組定位變化、關停機組納入應急備用,都對電力生產運行、技術改造、人員調配提出了新課題。 ——煤電虧損嚴重,配套政策不到位,缺乏資金支持,算不過經濟賬?!笆奈濉卑凑諊姨岢龅摹陡脑旆桨浮?,推進煤電“三改”聯動,需要投入上千億元資金。如前所述,由于煤電比價關系扭曲,目前煤電企業普遍存在虧損大、高負債、現金流緊張等問題,顯然缺乏資金支持。 多年來的煤電改造實踐證明,只有政策上到位、技術上可行、經濟上合算,才能落到實處?!笆濉泵簷C靈活性改造目標為2.2億千瓦,實際不到6000萬千瓦,僅完成26%,主要原因在于靈活性改造成本高,不僅包括調峰容量改造成本,還需增加運維成本、煤耗成本、頻繁啟停成本,而輔助服務市場不完善、只在發電側內部分攤、成本疏導不到位。 另外,CCUS技術的示范應用是煤電降碳、清潔利用的重要途徑。但是在現有技術條件下,我國CCUS的成本約在500~1000元/噸二氧化碳,每度電增加成本0.26~0.4元,能耗水平增加14%~25%;地質封存時還存在泄漏的風險。 因此,迫切需要加大投入力度,推動CCUS技術示范應用與產業培育,加速成本下降與技術升級,盡早實現大規模應用。同時,煤電企業面臨兜底保供、系統調峰、市場競爭、扭虧增盈、擇優發展等“多重壓力”,很難面面俱到,在眼下“榮光又至暗時刻”,保供與扭虧成了主要任務,或將影響升級改造的有序進行。 盡管《改造方案》提到各地要“在財政、金融、價格等方面健全完善相關政策,對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工作予以支持”,并“健全市場化交易機制”,但如果政策不明確、沒有實質內容、不具備操作性,煤電升級改造將會大打折扣。 安全隱患增加 由于深度調峰、能源保供、長期虧損缺錢改造,一些煤電企業的發電設備存在安全隱患。 近年來,為促進新能源消納,構建新型電力系統,各地按下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“快進鍵”,煤機深度調峰的最低負荷率不斷創出新紀錄,國內試點示范項目最小技術出力可低至額定容量30%—35%,部分機組低至20%—25%,個別的甚至低至15%。由于我國推進深度調峰工作時間短,技術、經驗普遍不足,存量煤機都沒有深度調峰的技術設計,只能冒著風險先試先做,不僅造成機組能耗異常、經濟性下降,而且致使設備部件損傷,影響安全穩定運行。 據業內專家分析,“深度調峰需要機組頻繁快速變負荷,甚至快速啟停,易產生鍋爐爐膛應力變形,分離器等厚壁容器、發電機及主管道性能劣化,汽輪機被腐蝕等,造成發電機組主設備故障”。因此,亟需總結煤電深度調峰的試點經驗,出臺輔助服務政策,制定改造、調峰管理辦法,完善安全技術標準,真正實現技術、經濟、安全的統一。 另外,目前很多電廠虧損嚴重,發展前景不確定,又面臨缺電保供壓力,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升級改造困難可想而知,一些煤電企業的技術骨干流失增多,設備多因檢修不足運行狀態欠佳,安全生產的壓力越來越大。值得注意的是東北區域本為電力過剩,因缺煤、新能源出力不足造成去年臨時性缺電。隨著煤炭供需矛盾的緩解,又恢復了電力過剩的常態,但因保供不能停機,一些煤電企業只能低負荷、高能耗運行。 未來發展堪憂 在“雙碳”目標下,煤電要不要發展、發展多少、如何發展,“十四五”一開始爭議很大,但隨著國家文件的出臺、缺電保供的出現以及對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深入討論,“嚴控煤電項目”成了未來發展主基調,但“嚴控不等于不要發展”。根據有關機構預測,2025年煤電裝機規劃目標為12.5-13億千瓦,凈增1.7-2.2億千瓦。而且,新建煤機要求“靈活性制造”,原則上采用超超臨界、且供電煤耗更低的先進機組。應該說,對煤電的新定位、發展目標、技術路線已逐漸清晰,但作為一名業內人士對“十四五”煤電發展目標的實現仍然十分擔憂,主要基于以下因素: (1)煤電長期愿景“不看好”。盡管煤電在煤炭轉化、電熱保供、系統調峰、消納新能源等方面發揮著基礎性作用,決定了煤電近中期內不可或缺,但“雙碳”目標、構建新型電力系統、COP26達成的“減少煤炭消費”共識,以及歐美推進的退煤時間表,又決定了高碳的煤電遠期將不可避免地被可再生能源替代??梢灶A見,我國2030年碳達峰前是煤電最后的發展期,煤電產業生存期約為40年。 (2)煤電虧損墊底,新投資意愿低。投資收益率是企業投資項目的主要決策指標。許多社會資本早已在前兩次煤電虧損中轉讓、撤退了,煤電板塊國有成份之高居各產業前列。 2016年以來,煤電經營形勢嚴峻,整體業績低迷,呈現行業性困難。具體表現為成本高企、業績下滑、虧損面大,一些煤電企業資不抵債,依靠擔保、委貸維持生存,有的甚至關停、破產,投資收益率在所有電源項目中連續數年墊底,經常被銀行、國資委列為高風險資產、“僵尸”企業。 2021年更是陷入全面虧損窘境,以煤電為主的發電集團受到沖擊最為嚴重,個別集團甚至出現整體虧損。相反,以清潔能源為主的三峽集團、國家電投則沖擊不大。如此殘酷的現實,將不可避免地導致近期煤電發電意愿、投資意愿“雙降”,加速能源清潔轉型步伐,新增投資重點轉向新能源。因此,這與國家、地方要求新上煤電、兜底保供形成矛盾。 (3)負債率高,項目融資難。2021年,由于煤電板塊大幅增虧,導致55%的煤電企業資產負債率超80%,25%的企業資不抵債,相當一部分企業經營現金流不足支付利息。特別在四季度能源保供期間,資金缺口巨大,外部融資難以滿足,不得不依靠股東委貸和集團內金融機構融資。 在當前煤電比價關系下,2022年保供資金缺口和到期債務仍然巨大,融資接續壓力攀升,資金鏈斷裂風險持續增加。近年來,金融監管嚴格,推行綠色信貸,銀行對高碳、虧損、產能過剩、負債率高、信譽評級較低的煤電行業愈加謹慎,要求借貸主體上移到集團總部,或要求上級增信,對煤電基層企業或新建項目信用投放意愿較低,“不貸抽貸斷貸壓貸”時有發生。 (4)成本上升,相對競爭力削弱。煤電一向以經濟性、穩定性著稱電力系統,但近年來煤電成本不斷攀升,最主要的一個因素是煤價大漲,單位燃料成本不斷上升。五大發電集團的入爐綜合標煤單價2021年達到了961元/噸,比2015年481元/噸提高了93%,而同期的平均上網電價不僅沒有增加,反而下降了0.8%。 其次,安全、環保成本不斷增加。煤電產能過剩,為新能源讓路,長期低負荷運行,造成設備損耗增加,臨時的限電保供又以犧牲經濟性為代價。環保政策的日益嚴苛,需對機組進行超低排放改造,增加CCUS技術開發和裝置投入。隨著碳市場的啟動,碳排放配額的約束,碳價的逐年上升,履約成本將持續上升。 最后,新能源滲透率提升,要求煤電推進靈活性改造,提高調節能力,而發電量持續減少,投入成本不斷提高,若缺少輔助服務補償和容量電價機制,煤電經營形勢將更加嚴峻。相反,近年來,新能源隨著技術進步快速發展,其成長性、經濟性、競爭力顯著增強,已實現平價上網,可以與煤電同臺競爭。放眼未來,煤電相對競爭力削弱,逐年被清潔能源“稀釋、擠壓、替代”,其投資、裝機、電量占比不斷下滑的趨勢將更加明顯。 (5)煤電定位改變,配套政策滯后。近年來,我國煤電定位已悄然發生改變,向“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”轉型,但政策調整或約束、或滯后、或空缺,煤電矛盾始終沒有得到有效治理,上下游的體制機制沒有徹底理順,特別是煤電價格傳導機制不暢、發售電價格形成機制仍不完善;電能量市場現貨交易與中長期交易價格長期偏低,影響燃料成本回收;建立容量市場、兩部制電價仍在研究、探索中,缺乏固定成本回收機制;煤電關停退出政策多變、不完善,“關而不拆”機組轉為應急備用與人員分流安置還有不少困難。 總之,一個整體判斷,煤電企業經營“入不敷出”,嚴重缺乏投融資功能,呈現生存難、改造難、發展難。如果煤電困難長此以往,新能源又未立,將會危及國家能源安全大局,影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。令人欣慰的是,去年9月以來,煤電問題已引起黨和國家高度重視,國家有關部門也推出了穩供保價的一系列政策。但是,仍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煤電之“憂”。 因此,需要國家、企業、社會三方繼續共同發力,從保障能源安全、國民經濟發展的高度,綜合施策。特別要對“十三五”煤炭去產能、取消煤電聯動、電力市場單邊下行競價、工商業電價“只降不升”等政策進行后評估,并根據煤電新的戰略定位推出“煤電新政”,圍繞煤電產業鏈的體制機制作出系統性改革,對電煤價格管控、電力市場化改革、電價形成機制及煤電未來發展進一步做出重大政策調整,充分體現煤電兜底保供、系統調節、應急備用等多維價值,讓落后老小煤電“退得出”,清潔高效煤電“留得住”,新上先進煤電“有回報”。